- A+
综上所述,
6月30日,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鑫磊股份(301317),301317.SZ)发布公告披露,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钟仁志、钟佳妤、金丹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2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站在用户角度来说,
警示函显示,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采纳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纳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投资期限到期后,公司继续采纳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5月28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 富拓外汇代理 补充审议并披露。
TMGM外汇快讯: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 EX外汇代理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采纳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钟仁志、总经理钟佳妤、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金丹君未能勤勉尽责,敦促上市公司规范采纳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钟仁志、钟佳妤、金丹君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关注同花顺财经(ths518),获取更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