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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财经
6月30日,湖南领湃科技(300530)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湃科技,300530.SZ)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衡帕动力”)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 福汇外汇开户 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需要注意的是,
警示函显示,经查,该企业于2025年6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卖出在2021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的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4.88万股股票;卖出后,企业持有领湃科技股份的比例从35.43%下降至34.94%。企业持股比例变动触及领湃科技已发行股份的35%时,未依法停止交易,仍继续减持领湃科技股份,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EX外汇平台 227号)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不妨想一想,
鉴于该企业已于2025年6月9日主动购回违规减持股份10.52万股,且无需上缴价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决定对该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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